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 事权级别 | 区县级 |
办事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第376项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2005年2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第十一条。 | ||
办事对象 | 符合办理条件的企业 | ||
办理条件 |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危险气体的运输、使用和存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4名以上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气象学会考试合格并取得《施放气球资格证》的作业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的。 | ||
所需材料 | (一)《施放气球资质证申请表》二份; (二)法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人员登记表、有关人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施放气球的器材和设备清单; (五)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
承诺期限 | 12个工作日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业务表格 | ![]()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
窗口办理流程 | 施放气球资质证申报→受理(市政府政务中心窗口)→现场检查(市气象局)→审批(市气象局)→办结(市政府政务中心窗口)→申请人。 | ||
网上办理流程 | 施放气球资质证申报→受理(市政府政务中心窗口)→现场检查(市气象局)→审批(市气象局)→办结 | ||
权力运行流程 | 申请书→受理(市政府政务中心窗口)→审查(局科员、科长)→批准(局负责领导)→办结。 | ||
办事窗口 | 潮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气象局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逢工作日 地址:潮州大道中段凤新大厦 联系电话: 2362796 交通指引: 无 | ||
常见问题解答 | 监督电话 | 0768-2867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