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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字体【 】  日期:2017-8-26  发布人:洪禧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预计,受今年第14号台风“帕卡”(强热带风暴级)环流影响,27到28日,我市有一次大雨,局部暴雨的降水过程,今天夜间起饶平附近海面风力逐渐加大到7级、阵风9级。
    根据《潮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从8月26日23时00分起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适时启动本地区本部门应急响应,做好防台风工作。                      
 
潮州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2017年8月26日2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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