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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字体【 】  日期:2017-7-31  发布人:洪禧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今年第10号台风“海棠”于31日2时50分前后在福建省福清市沿海登陆,“海棠”登陆后继续向西北方向移动,对我市的影响减弱。根据《潮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从7月31日8时起解除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继续关注天气变化,做好相关工作。                      

 

潮州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2017年7月31日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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