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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字体【 】  日期:2015-7-20  发布人:赵忠山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事权级别 区县级
办事依据 (一)《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令 第371号(2003.5.1) 第三十三条 进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必须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 (二)《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 令 第9号(2005.2.1)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施放气球活动的监督管理。施放气球单位应当主动接受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与安全检查,并按照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办事对象 符合办理条件的企业、法人
办理条件 (一)储运气体及充灌、回收气球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 (二)施放气球的地点应当与高大建筑物、树木、架空电线、通信线和其他障碍物保持安全的距离,避免碰撞、摩擦和缠绕等; (三)在施放气球的球体或者附属物上必须设置识别标志; (四)施放气球必须符合适宜的气象条件; (五)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不得高于地面150米,但是低于距其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建筑物顶部的除外; (六)施放系留气球必须确保系留牢固; (七)施放系留气球必须加装快速放气装置。
所需材料 (一)《施放气球作业申请表》; (二)《施放气球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施放气球人员的《施放气球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3个工作日
业务表格 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doc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受理(市政府政务中心窗口)→承办(365娱乐网政策法规科)→审核(365娱乐网政策法规科科长)→批准(365娱乐网分管副局长)→办结(市政府政务中心窗口)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受理(市气象局窗口)→根据需要现场检查(市气象局)→审批(市气象局)→办结
权力运行流程 受理(市政府政务中心窗口)→审查(市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批准(市局分管副局长)→办结(市政府政务中心窗口)。
办事窗口 市政府政务中心窗口 
工作时间:逢工作日
地址:潮州大道中段凤新大厦
联系电话: 2362796
交通指引: 无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0768-236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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