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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单位资质审批
字体【 】  日期:2015-7-20  发布人:赵忠山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事权级别 区县级
办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第376项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2005年2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第十一条。
办事对象 符合办理条件的企业
办理条件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危险气体的运输、使用和存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4名以上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气象学会考试合格并取得《施放气球资格证》的作业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的。
所需材料 (一)《施放气球资质证申请表》二份; (二)法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人员登记表、有关人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施放气球的器材和设备清单; (五)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承诺期限 12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业务表格 市气象局申请施放气球资质应提交资料、申请书.doc
收费标准及依据
窗口办理流程 施放气球资质证申报→受理(市政府政务中心窗口)→现场检查(市气象局)→审批(市气象局)→办结(市政府政务中心窗口)→申请人。
网上办理流程 施放气球资质证申报→受理(市政府政务中心窗口)→现场检查(市气象局)→审批(市气象局)→办结
权力运行流程 申请书→受理(市政府政务中心窗口)→审查(局科员、科长)→批准(局负责领导)→办结。
办事窗口 潮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气象局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逢工作日
地址:潮州大道中段凤新大厦
联系电话: 2362796
交通指引: 无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0768-286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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